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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启动2012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3.公示有异议的,由五部门对举报的问题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五部门正式发布名单,并对企业予以授牌。

  四、注意事项

  1.已获得“2010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称号的企业,需参加创新型企业复审,复审填报材料要求同上,在复审通过后获得“2012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称号。

  2.本通知附件电子文本材料均可在市科委网站下载:http://www.stcsm.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企业研发经费强度表
  2.上海市创新型企业评选申请表(略)
  3.创新型企业评选初审表

  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2年2月24日

  附件1:
  企业研发经费强度表

  单位:%

主营业务收入

2亿元以下

2-100亿元

100-1000亿元

1000亿元以上

高技术密集产业

4.0

3.0

2.0

0.6

其他产业

2.0

1.0


  注:
  ①表中数据为企业研发经费强度,即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②高技术密集产业:是指《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所确定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以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高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中所列产业(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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