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2〕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全省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2号),现就进一步推进全省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在全省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三北防护林工程自1978年实施以来,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0年底,全省累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186.86万公顷,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工程建设初期的11%提高到37.71%,有效地改善了三北地区的生态状况,增加了农民收入。
全省三北地区多为亚湿润干旱地区,自然条件较差,干旱、风沙等自然灾害频繁,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全省沙化土地面积54.9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3.71%;荒漠化土地面积57.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3.86%。特殊的生态区位,脆弱的生态状况,决定了我省生态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加快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进程,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的需要;是进一步改善我省生态状况,建设我国北方绿色生态屏障的需要;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和兴林富民的需要;是增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力,增加森林碳汇功能的需要。
二、明确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和建设并重,围绕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两大任务,大力保护和建设林草植被,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加快建设我国北方绿色生态屏障,促进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不断改善,推动全省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奋斗目标。到2020年,全省三北防护林工程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2%,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初步建成比较完备的防护林体系。到205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