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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生物产业专项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生物产业项目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为努力将深圳建设成为我国乃至全球重要的生物产业基地,根据《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和《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经深圳生物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定,发布本指南。

第一项:深圳市生物产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一、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农业、生物环保、生物制造等领域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二、支持数量和方式
  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方式:无偿资助。
  三、支持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生物产业相关规划;
  (二)项目符合重点领域要求;
  (三)项目采用的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必要的验证和生产许可;
  (四)项目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建设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展相关项目产业化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
  (五)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有自有资金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贷款承诺;
  (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备案或核准,且时限未超过两年,根据需要取得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
  四、申请材料
  项目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后,项目单位须登录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信息和项目相关信息。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03.91.55.30:8000。完成在线申报后,应通过该系统打印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委:
  (一)《深圳市生物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七份,胶装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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