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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刘积仁等4名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刘积仁等4名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通知
(辽政发〔2012〕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65号),切实加强政府参事工作,省政府决定聘任下列同志为省政府参事(按姓氏笔画为序): 
  刘积仁   东北大学副校长、教授、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秀华(女)原沈阳市政协副主席
  高宗禄   原民航东北管理局局长、高级经济师
  贾德茂   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参事工作在巩固爱国统一战线和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为省政府参事履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其参政咨询作用,使他们为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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