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治理。实施黑土区水土保持、坡耕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伙房水库及其输水工程水源区饮水安全保障、柳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4.加强信息设施建设。
宽带网络建设。2015年,光缆和无线网络全部到达行政村,基本实现3G网络全覆盖。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三网融合”。选择重点区域开展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试点,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等。
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加强平安城市、企业生产监控等重点领域信息平台和网络建设。加快国家定位系统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等。
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应急通信装备的规模和技术水平,提高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重大事件的通信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等。
(六)促进区域协调互动发展。
1.高水平推进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
基本建成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争取国家在长兴岛设立面向东北亚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争取国家批准在营口设立保税港区。加快10个新港区建设,抓好绥中、荣兴、龙栖湾、海洋红4个亿吨大港建设。依托42个重点产业园区,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建成特色鲜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业。加快城镇化进程,着力建设一批中等城市、新区和新市镇。加快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成更具竞争力的临港产业带、功能完备的城镇带和度假休闲滨海旅游带。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振兴办、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服务业委、省外经贸厅、省开放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环保厅、省交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旅游局、省经合办、大连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盘锦市、葫芦岛市等。
2.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
以建设沈阳国家中心城市为重点,着力构筑沈阳经济区“一核、五带”空间发展格局。全面推进37个新城新市镇建设,加快同城化、一体化进程。加快沈阳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建设,将沈铁工业走廊打造成新型工业化产业带。以60个主导产业园区为载体,构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新兴产业集群。把沈阳经济区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和国内外具有重要地位、重要影响的城市群。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振兴办、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服务业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环保厅、省交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合办、省气象局、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等。
3.强力支持突破辽西北。
重点实施大小凌河治理、荒山绿化、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辽西北边界防护林拓宽、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建成全省生态恢复示范区。加快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大力开发空中云水资源。加快铁路客运专线、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疏通东北西部地区的交通枢纽,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加快建设专用汽车制造、新能源电器、换热设备、液压件制造、板材家具、皮革加工等六大产业集群,打造新型能源、煤炭和煤化工、高端冶金产品等四大新型产业基地。力争辽西北五年实现大跨越,成为活力迸发的新增长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振兴办、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服务业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省环保厅、省交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省辽河保护区管理局、省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省经合办、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等。
4.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推进形成以辽宁沿海城镇带、中部城市群为主的国家级优化开发区和省级重点开发区;以辽宁中部平原水稻和精品农业、辽北粮食和畜产品、辽东特色林地产业、辽西林草畜牧业、沿海水产及畜牧业和优质水果等农业主产区为重点的国家级限制开发区;以辽东山地丘陵生态屏障区、辽西丘陵低山生态屏障区、沿海防护林带、辽河流域生态走廊为主的省级限制开发区;以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为主的国家级、省级禁止开发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服务业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畜牧局、省海洋渔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气象局、相关各市等。
根据国家和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健全保障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配套完善差别化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民族、环境及应对气候变化等区域政策。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人口计生委、省民委、省气象局等。
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各有侧重的评价和考核办法。健全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机制,建立覆盖全省、统一协调、更新及时、反应迅速、功能完善的国土空间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加强监测评估,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气象局等。
5.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
进一步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因地制宜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阜新、盘锦和抚顺要争创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阜新市、北票市、杨家杖子和南票区要在搞好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的基础上,解决好矿山关闭破产、职工就业再就业等问题。鞍山、抚顺和本溪市要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做强做大钢铁、石化、生物医药等现有接续产业或替代产业。盘锦市要加速发展石化及精细化工、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等产业,形成多元支柱产业。弓长岭区要加强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发展旅游业。大石桥市和调兵山市要努力巩固和提高现有资源型产业生产能力,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走资源精深加工之路。到2015年,资源型城市接续替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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