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四批“首都市民学习品牌”认定工作的通知


承办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建设学习型区县工作领导小组(或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如承办单位和举办单位为同一单位时,填写一个意见即可

  附件2:
  第四批首都市民学习品牌申报情况登记表
  推荐单位:          (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

序号

品牌名称

申报单位

开始

时间

活动地点

参与

人次

所附材料

及联系方式

项目内容

(200字内)

推荐理由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