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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选拔2012年医务骨干人员参加德中医疗交流项目赴德国培训的通知

  (四)具备良好的外语基础。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较强,能进行有效的专业沟通和交流。具备德语日常沟通能力或取得“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高级水平考试证书的人员优先推荐。

  (五)年龄在35-50岁之间,身心健康,适应能力强,能承受国外生活压力。

  三、选拔方式和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二)选拔考试:参加德中科技交流协会组织的英语选拔考试。

  (三)确定培训人员:我委根据考试结果,结合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和我市人才培养需要,从出国培训候选人员择优向德中科技基金会推荐,由德方确定2012年骨干医务人员参加培训的名单。

  四、时间安排

  2012年月3日20日前请各单位将推荐名单发(送)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市卫人委大院)413进修与国际交流部,联系人:孙星,联系电话:25162187,传真号码:25197685。

  3月24日,德中科技交流基金会组织选拔考试。

  5月下旬,确定人员名单,签订派遣协议,办理出国手续。

  6月-8月,进行出国前英语强化培训。

  9月,培训人员赴德学习。

  五、经费及有关待遇

  (一)在德国的培训费用、课时费、医疗器械使用所费需用由德国科协和德中科学技术交流基金会承担。

  (二)签证费、国内旅费、出国手续代办费由派员单位负责。

  (三)往返国际旅费、在德期间的食宿、交通、保险等生活费用约53000人民币,由派员单位负责。具体生活事宜由德方协助安排。

  (四)出国培训人员在脱产培训期间享受公派出国人员待遇。

  (五)出国培训人员出国前需按照有关规定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

  选派骨干医务人员赴德国培训是我委开展高层次医务人才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做好选派工作。

  (联系人:孙星,联系电话:25162187)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
  德中医疗交流项目赴德国培训报名表
  单   位: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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