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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选拔2012年医务骨干人员参加德中医疗交流项目赴德国培训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选拔2012年医务骨干人员参加德中医疗交流项目赴德国培训的通知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建设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领域的对外交流,加大医疗卫生计生系统人才培养力度,结合《关于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和医疗水平提升工程及职业精神建设和满意度提升工程的通知》深卫人发[2012]1号文件要求,我委将于本月进行2012年医务骨干赴德国进修培训的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德中临床医疗交流项目是由德国联邦政府、德国科协及德中科技交流基金会共同资助,德国医学会支持的国际医疗交流项目,其宗旨是通过我国医务人员与德国医疗机构的交流,促进中国各地区提升医疗系统整体水平。该项目自2006年启动以来,已在我国十几个省市进行,2008年以来,我市已五次选拔派出骨干医务人员赴德国参加此项目的培训进修,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培训合作形式

  1.选拔我市骨干医务人员在德国的大学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进行临床学习、包括观摩、交流和实际操作,参观欧洲著名医疗集团,参加国际间高水平的医学学术活动等。

  2.安排德国专家在适当时候回访被培训的医生所在医院,进行友好交流。

  (二)培训领域:妇科,普外科,肝胆外科,胃肠外科,骨科,脊柱外科,呼吸内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消化内科,心内科(介入),心外科,胸外科,血管外科(周围血管),眼科,烧伤外科,口腔科,颌面外科(不含口腔),产科(仅限产前诊断),耳鼻喉科,麻醉科,病理科,新生儿科。

  (三)培训时间:赴德国进修培训3个月(预计2012年9月成行)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医德医风良好,工作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各医疗机构学科骨干,特别是各级医疗机构学科带头人或我市市级重点学科骨干人员。

  (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医疗岗位上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主治医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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