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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首批深圳市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阶段考核的通知

  继承人按照上述标准撰写自我鉴定后,由考核小组做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的评定,良以上为通过。

  (二)教学计划

  指导老师应按照《实施中医药强市人才培训工程暨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各自的继承人制定教学计划。考核小组对教学计划进行考核,有教学计划者为合格,若无则应补充所缺的教学计划。

  (三)继承人跟师日志继承人每次跟师情况,由考核小组检查《继承人跟师日志》记录,包括继承人每次跟师学习内容、指导老师评价等。

  (四)继承人跟师手册

  继承人和指导老师完成教学计划内容及要求的情况,由考核小组检查《继承人跟师手册》,核实继承人跟师天数、独立临床实践天数、教学月记、继承人临床病例撰写质量等。基本完成培训计划内容及要求为合格,未完成教学内容者,应补充所缺的内容。

  (五)下社区义诊情况,以及各有关单位配合师承教育情况

  (六)承办单位履行师承教育的合约情况,以及专项拨款使用情况

  五、考核启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3月7日

  地点:市中医院行政楼6楼

  六、考核程序

  (一)继承人及其指导老师向考核小组提交《深圳市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阶段考核表》

  (二)继承人及其指导老师分别向考核小组汇报继承工作本阶段的开展情况、取得的实效等。

  (三)考核小组检查《继承人跟师日志》、《继承人跟师手册》,通过提问、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继承工作阶段完成情况。

  (四)考核小组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及要求做出阶段考核评价。

  七、有关要求

  (一)考核对象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实施中医药强市人才培训工程暨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中各项教学工作、考核内容等要求,切实做好迎接本次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对考核不合格的、存在问题的继承人或指导老师,限期要求其进行整改,直至取消其跟师或带教资格。

  (三)本次考核的结果将通报各继承人所在的医院,纳入所在医院的年度考核。

  以上考核内容和要求,承办师承教育单位要有书面总结,指导老师和学生要有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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