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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恒生龙安医院更名为深圳龙安医院的批复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恒生龙安医院更名为深圳龙安医院的批复
(深卫人医政〔2012〕37号)


深圳恒生龙安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深圳恒生龙安医院申请更名为深圳龙安医院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后,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恒生龙安医院”更名为“深圳龙安医院”。

  二、请你院在本批复之日起1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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