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酒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召开了“保大运安全、开展酒类专项整治行动”座谈会,对各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酒类商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321人次,共检查各种酒类经营单位2040家,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72家,查获假冒贵州茅台、五粮液、轩尼诗、青岛啤酒等中外名酒6681瓶,货值44.7万元,无中文标识和侵权酒共1713瓶,货值8.1万元;此外,还联合公安部门捣毁了3个制假酒窝点,查获假冒酒211瓶,查扣各种名酒空瓶、商标标识、包装盒13万余套,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8名,有力震慑了制售假酒的违法行为。
五是强化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对2011年新发施工证的202个建设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堂共组织检查2326间次,责令整改517间,跟踪整改292间,查处案件7宗;同时,还开展对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小麦粉、调味品、肉制品、面制品及餐饮具的监督抽检,共抽检食品、食品原料及餐饮具643批次,合格616批次,合格率95.8%。
六是组织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以应节食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维护各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在举办文博会、中高考、高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部署和开展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此外,还分别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和我市实际,开展了豆制品、河粉、茶籽油、葡萄酒、罗丹明B、真菌毒素超标小麦、PC饮用水罐、食品调味料、问题粉条、一次性发泡餐具、食品中增塑剂等2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
(3)加大食品抽检力度,依法发布监督抽检信息
2011年,在三个环节共抽检食品、食品用相关产品及餐(饮)具14.43万批次。生产环节共抽检食品及食品用相关产品6394批次,合格5998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3.8%,其中,抽检乳制品及含乳食品1271批次,全部合格;流通环节共抽检食品及相关产品6770次,合格6087批次,合格率为89.9%,其中,乳制品及含乳食品实行每周抽检,共抽检391批次,合格率99.2%;餐饮环节共抽检食品及相关产品12393批次,合格11916批次,合格率96.2%,其中,乳制品及含乳制品共抽检75批次,全部合格;抽检全市集中消毒餐饮具340份,合格率为85.29%。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企业依法予以了查处,同时加大不合格食品曝光力度,通过报纸以及门户网站发布食品抽检结果信息,有力地督促企业自律经营。
4、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监管和整治
不断健全检验监管制度,加强对深圳口岸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提升进出口食品和生产企业的安全水平。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清查问题奶粉专项行动。先后出动1900余人次对辖区135家出口食品开展监督检查,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全年监控计划和卫生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重点加强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检测和监控,防止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2011年,共检验进出口食品46587批次,货值248962万美元;供港蔬菜3.2万批,重20.77万吨,货值5972万美元;进境水果21568批,重40.25万吨,货值49990万美元;出境水果23120批,重35.59万吨,货值36451万美元。
5、加强保健食品整治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品等违法行为,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环境。一是建立信誉分类管理制度。紧盯信誉等级为3、4级的企业,抓好产品受众广、品牌影响大的企业的监督检查,突出高危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防非法添加。二是开展综合治理,净化经营秩序。重点筛选容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品种,加大对缓解疲劳类、改善睡眠类和减肥类等保健食品的专项抽检力度;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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