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健全食品安全法规制度。为从我市实际出发更具针对性地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并列入2011年市政府二类立法计划,已完成初稿起草工作,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将依程序修订、审查和发布;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制定了《深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举报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线索,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制定了《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即将发布、实施。
3、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定了《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2011年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在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的基础上建立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提高了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苗头。2011年全市开展了即食食品、水产品、乳制品、禽肉等17类食品、1321份样品的采集,以及98个项目的食品风险监测工作。
4、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了《深圳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2011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和大运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现场考核了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
(三)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整治
(1)加强认证管理和农产品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积极推进农产品的认证工作,目前我市已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基地93个,有81个产品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27个产品通过了绿色食品的认证。有国家级名牌农产品4个,省级名牌农产品21个。建成种植、畜牧、水产无公害示范基地30个,从源头提升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突出重点,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食用农产品实际,组织开展了8个专项整治行动:即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蔬菜水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饲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兽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种子农药肥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11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500人次,检查相关农产品企业897间次,查处违法案件11起,销毁过期农药370瓶、假冒伪劣农药418瓶、假冒复合肥料150公斤。
(3)创新农产品标识方法,保障农产品可追溯
创新超市和农批市场农产品标识方法,试点在超市农产品陈列处或农批市场显眼位置安装电子显示屏,标识各农产品的主要要素,包括品名、供应商名、基地名称、生产日期等重要信息。试点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进一步推广至全市13个主要蔬菜和水产品批发市场。
(4)加大监测力度,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和风险监测工作
积极做好例行监测工作,2011年共监督检测蔬菜样品50.4万份,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为99.5%;水产品3.13万份,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为98.9%。开展了深圳市草莓质量安全、春节水果质量安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期间生猪肉制品监督抽查等多次专项监测抽查工作;还积极开展农产品风险评估和监测,针对风险较高的农产品监测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加强农产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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