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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本市中小学生金银帆奖获奖者进行调研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本市中小学生金银帆奖获奖者进行调研的通知
(京教办函〔2012〕15号)


各有关区县教委:
  北京市中小学生“金帆奖”、“银帆奖”自1987年以来,已经连续评选了25届。为了进一步做好本市中小学生金、银帆奖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其表彰、激励作用,市教委决定对北京市中小学生金、银帆奖获奖者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1987年以来获得“金帆奖”和“银帆奖”的学生。
  二、调研内容
  (一)获奖者目前在学校、单位的学习、工作情况;
  (二)获得“金帆奖”、“银帆奖”对个人学习和工作产生的影响;
  (三)征集获奖者典型事迹材料;
  (四)征集与金、银帆获奖者有关文字和影像资料。
  三、调研方式
  各区县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以学校发放调查问卷为基础,结合电话、网络或其他联系方式,尽可能联系到历届获奖者,并进行面谈或书面征询。
  四、调研时间安排
  (一)3月至8月,区县教委组织学校开展调研;
  (二)9月15日前,区县教委汇总调研材料并确定深入调研典型事迹的名单,报市教委;
  (三)9月下旬,市教委对典型人物进行深入调研;
  (四)10月份,市教委归纳汇总调研材料,撰写调研报告;
  (五)11月份,市教委对优秀事迹汇编成册。
  五、调研预期成果
  (一)市、区县教委形成调研报告;
  (二)市教委组织制作文集、纪念画册和影像专辑;
  (三)市教委组织专场演讲。
  六、调研具体要求
  (一)各区县教委做好调研工作的统筹和组织落实,要确定专人负责,相关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做好调研表的填报工作,尽可能的扩大调研范围,并保证调研工作的质量和调研结果的准确性。
  (二)各区县教委要以此次调研工作为契机,建立金、银帆奖获奖者的追踪机制。
  (三)各区县填报北京市中小学金银帆、银帆奖获奖学生情况调查表(附件),并撰写情况分析报告,请于9月15日前报送市教委体卫艺处,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bjxw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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