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艺术品交易所更名有关问题的批复
(陕政函〔2012〕45号)
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陕西艺术品交易所”更名为“陕西文化产权交易所”的请示》(陕文投字〔2012〕5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陕西艺术品交易所”更名为“陕西文化产权交易所”,请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按程序办理企业更名手续。
二、陕西文化产权交易所是为文化产权转让和艺术品交易提供条件和综合配套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平台,其业务活动主要有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产权鉴证、资金结算交割等,是我省文化领域多层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