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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申报事项联系人:车庆珍;联系电话:51994787、66074722。
  (2)材料报送至首都师范大学(北校区)国际文化大厦第九会议室。联系人:首都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卢玮;联系电话:68907106、13466712296。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
  2.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在封面加盖学校公章,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3份(至少1份原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3.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
  4.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5.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8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6.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使之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
  7.《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在申报高校审核汇总、确认无误后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chqzh@bjedu.gov.cn。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成果申报初评工作。
  (二)请申报人和申报学校登陆社科网下载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和相关工作文件,并仔细阅读。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
  北京市属高校申报限额数(120项)

序号

学校名称

分配限额

序号

学校名称

分配限额

1

北京工业大学

8

18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3

2

北方工业大学

5

19

北京联合大学

8

3

北京工商大学

8

20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3

4

北京服装学院

3

21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1

5

北京印刷学院

4

22

北京城市学院

1

6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3

23

北京吉利大学

1

7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2

24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1

8

北京农学院

3

25

北京工业职业学院

1

9

首都师范大学

18

26

北京信息职业学院

1

10

首都体育学院

5

27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1

1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6

28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1

12

北京物资学院

5

29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

13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15

30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1

14

中国音乐学院

2

31

北京政法职业技术学院

1

15

中国戏曲学院

2

32

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1

16

北京电影学院

2

33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1

17

北京舞蹈学院

1

34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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