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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

  四、评估与表彰
  按照《北京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办法》及《评估实施细则》的评估程序和要求,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评委会对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进行评估,并对评选出的50个优秀集体和50名优秀个人予以表彰。
  五、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请于4月30日(星期一)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报送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具体材料如下:
  (一)优秀集体或优秀个人申报文字材料(格式见附件1、附件2)1份(附电子版)。
  (二)统计分析报告(选题范围见附件3、格式要求见附件4)打印稿1份(附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运科  电子信箱:jhc_syk@bjedu.gov.cn
  联系电话:51994940 传真电话:66074989(自动)
  联 系 人:赵琦   电子信箱:jhc_zq@bjedu.gov.cn
  联系电话:51994922 传真电话:66074989(自动)
  邮政编码:100083
  通讯地址: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北京奥运大厦1403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1:
  2011年度北京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优秀集体申报表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对统计工作重视情况:

队伍建设与人员培训:

报表规范与数据质量:

统计分析与信息服务:

规章制度与基础工作建设

单推

位荐

领意

导见

  

                    签名:

单位盖章(印章):

                   年   月   日

所计

在部

区门

县意

 见

(普通中专学校须填写此栏,由学校所在地区县教委统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印章):

                   年   月   日

  评

  估

  意

  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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