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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
(京教函〔2012〕90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服务《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推进教育事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快统计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办法》(京教计〔1997〕016号),2012年市教委将继续开展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全力推动市教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本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07〕28号),努力适应教育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高本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水平,为创建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科学发展和宏观决策依据,为体现“首都精神”发挥引导社会舆论作用,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提供诚信、专业的教育事业统计信息服务。
  二、评估范围
  2011年从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上述单位的统计人员。
  三、评估重点
  随着《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实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已成为监测《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教育事业统计要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能力,提高统计数据、统计资料的质量和公信力,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的基础信息作用。
  (一)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统计能力
  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素质,按时、保质报送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相关数据,确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数据的完整性。
  (二)加强核心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根据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指标解释、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数据汇总和数据报送等各个环节的特点,全面强化数据质量意识,不断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尤其是弱势群体教育、师资水平和办学条件等反映首都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等主要指标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加强统计分析,进一步提高公信力
  各部门、学校和统计人员要紧密结合北京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的实施,高度关注首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充分利用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将数据、情况、问题、建议等融为一体,运用科学方法,撰写出既有数据支持,又有问题分析,既有成就展示,又有问题预警,既有对策建议,又有具体措施的“短平快”的专项统计分析,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管理监督及预警和决策支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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