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学管理改革。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学团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二)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三)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四)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四、建设经费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每个专业点支持建设经费150万元,分年度划拨,并纳入年度预算。
五、遴选推荐程序
(一)学校要依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推荐。推荐数量不得超过规定限额(附件1)。
(二)应于3月16日前将《“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点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附件3)一式7份报送至市教委高教处,同时发送电子版。以上表格电子版请登陆市教委高教处主页(http:// gjc.bjedu.gov.cn)下载。
(三)市教委将聘请专家对各校推荐的“项目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遴选,优先考虑国家级和北京市级特色专业。
联 系 人:陈雷
联系电话:51994832
通讯地址: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 北京奥运大厦1403房间
邮政编码:100083
电子邮箱:jw_gjc@bjedu.gov.cn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推荐限额分配表
序号
| 学校名称
| 推荐限额
|
1
| 北京工业大学
| 4
|
2
| 北方工业大学
| 3
|
3
| 北京工商大学
| 4
|
4
| 北京服装学院
| 2
|
5
| 北京印刷学院
| 2
|
6
|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 2
|
7
|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 2
|
8
| 北京农学院
| 2
|
9
| 首都医科大学
| 2
|
10
| 首都师范大学
| 4
|
11
| 首都体育学院
| 1
|
12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2
|
13
| 北京物资学院
| 2
|
14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4
|
15
| 中国音乐学院
| 1
|
16
| 中国戏曲学院
| 1
|
17
| 北京电影学院
| 1
|
18
| 北京舞蹈学院
| 1
|
19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 3
|
20
| 北京联合大学
| 4
|
21
| 北京城市学院
| 1
|
| 合 计
| 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