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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2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利用“12316”农业技术服务热线及现代新闻媒体优势,多渠道、广泛地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活动,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增强农民维权意识,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科学使用知识,依法推介优质放心农资产品和主推技术,做好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
  (三)加强质量抽检。结合农时需要,对生产和销售量较大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品种开展质量抽查,并及时依法公布抽查结果,指导农业生产。依法召回、没收危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禁限用农资产品,杜绝假劣农资产品流入社会。
  (四)规范经营主体。认真总结“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经验,继续推动全市农资连锁,农资配送体系建立,净化农资市场,提高优质农资市场覆盖率。
  四、几点要求
  1、市局属各执法单位要充分运用农资产品检验检测手段,组织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制定具体的抽检方案,避免重复检验,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切实做到打假扶优相结合。对监督抽查中优良品种,要搞好宣传与推介;对质量未达到有关要求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并予以曝光。
  2、各区县、各单位要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要增加对农业执法投入,改善执法手段。
  3、各区县、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打假信息统计工作,每月及时准确地报送《农资打假执法情况调查表》,真实反映农资打假的成效和作用。
  邮箱地址:tjnyfgc@126.com
  联系电话:28450569

  附件:
  1、农资打假执法情况调查表
  2、农资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附件1
  农资打假执法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内容

单位

数量

检疫

种子

农药

肥料

合计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出动执法车辆

车次

 

 

 

 

 

检查生产企业

 

 

 

 

 

 

 

 

 

 

检查经营企业

 

 

 

 

 

 

 

 

 

 

检查农资数量

公斤

 

 

 

 

 

 

 

 

查处农资

公斤

 

 

 

 

 

货值

万元

 

 

 

 

 

罚款

万元

 

 

 

 

 

捣毁制假窝点

 

 

 

 

 

可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受理群众举报

 

 

 

 

 

立案

 

 

 

 

 

结案

 

 

 

 

 

吊销证照

 

 

 

 

 

移送司法机关

 

 

 

 

 

涉案人员

 

 

 

 

 

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查获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数量

公斤

 

 

 

 

 

宣传次数

 

 

 

 

 

受益群众数

人次

 

 

 

 

 

印发宣传资料

 

 

 

 

 

解答群众问题

 

 

 

 

 

培训执法人员

 

 

 

 

 

 

 

 

 

 

培训生产经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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