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京教办函〔2012〕6号)
各区县教委:
为促进本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11〕109号)要求,市教委决定开展第十三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践行“北京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重在过程、重在参与。
二、评选办法:详见《第十三届北京市中小学师生电脑作品评选活动指南》,可登录http://www.bjedu.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