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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12年服务业发展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12年服务业发展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2012年服务业发展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长春市2012年服务业发展工作安排意见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力推进服务业各项工作,促进服务业大发展、快发展,对于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实现我市工业、服务业双拉动经济增长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总体要求

  1.根据市委十二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以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积极推进净月区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认真开展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项目建设,强化招商引资,大力培育优势企业,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构建满足全省乃至周边3000万人口的区域性服务体系。

  二、发展目标

  2.2012年服务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5%左右,其中:现代服务业力争同比增长20%以上;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5%以上;服务业地方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力争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

  三、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发展

  3.现代金融业。继续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年内争取国家进出口银行、广发银行等1-2家金融机构进驻我市。进一步拓展金融机构招商工作重点,逐步向外资银行、基金公司、金融集团、金融中介等领域转移,提升我市金融服务功能和水平。着力推进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重点打造金融总部南部新城核心区、现代金融净月西部配套区、金融创新长东北先行先试区,巩固完善人民广场周边、解放大路沿线等综合金融服务区。大力开展融资对接服务工作,组织银政推介、银企对接、基金企业对接、融资培训、金融创新产品推介等专项活动,建立政府、企业与金融业界的联系渠道。支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新型金融机构发展,增强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实力,全年争取新增开业小额贷款公司15户左右。加快推进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迪瑞医疗力争上半年实现挂牌,推进卓展集团、华煤集团在港交所的上市步伐,鸿达信息、东师理想等公司年内完成申请上市手续;引进和设立各类投资基金,全年争取引进和设立各类股权投资基金10家左右;积极推进我市符合条件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重点推进企业发行产业债和中小企业集合债,争取我市在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等方面取得突破。全年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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