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2〕58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转发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1〕98号)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特制订《广东省卫生厅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卫生厅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夯实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规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厅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积极开展卫生系统的重点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卫生系统的安全稳定。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体系,建立分布合理、规范科学的省、市级专业医疗急救与疾病防控人员培训基地,医疗急救和疾病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加强对重点部门部位的排查整治,规范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认真落实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物品、有毒生物制剂(原料)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管制度,并制订处理放射性事故等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高压氧仓、放射源、三级生物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压力容器、配电室、电梯等部门安全的动态监督管理。保证医疗机构门急诊、病房、急救中心、集体食堂、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地下空间的设置必须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无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或违章建筑, 按规定制订火灾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