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及新闻宣传工作。我厅积极做好紧急、重大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报送工作,密切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及时向社会发布和提供卫生政务信息。积极整合新闻宣传资源,充分发挥新闻传播与媒体沟通对政务公开的监督促进作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有序推进。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充分利用厅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切实做到了“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规范信息发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
《条例》有关规定,我厅不断深化主动公开渠道,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2011年,我厅通过公众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64条,发布《广东卫生》24期,向卫生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广东卫生要情快报57期》、《广东卫生信息》26期,《广东信息快报》8期,《广东医改信息》4期;向新闻媒体发布各类新闻通讯106篇。
我厅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原则上包括:省卫生厅公告、通告,以省卫生厅和省卫生厅办公厅名义印发的下行文件,以省卫生厅函和省卫生厅办公室函形式印发的批复、通知、意见,以《广东卫生》印发的厅领导讲话等,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卫生统计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公众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件次。其中通过互联网在线提交表单形式申请35件,占49.30%;当面申请24件,占33.80%;以信函形式申请12件,占16.90%。在7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主要内容是申请公开医疗机构注册登记信息和医师资格证信息,全部按照规定给予相关答复。
在71件答复中,经审查,“同意公开”的37件,占52.11%;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无延期答复。
在32件未予提供所申请相关政府信息的答复中,“非
《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6件,占18.75%;“不予公开”的1件,占3.13%;“不符合‘一事一申请’原则”的5件,占15.63%;“重复申请”的1件,占3.13%;“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3.13%;“非本机关职权范围”的8件,占2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4件,占12.5%;“更改、补正”的3件,占9.38%;属于“主动公开”的3件,占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