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统计局工作规则》、《广东省统计局大事记制度》、《广东省统计局公文处理办法》和《广东省统计局机关智能办公系统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第六十九条 省统计局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局党组报告。要加强网站建设,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要重视群众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
  第七十条 省统计局人员离穗外出要执行报告请假制度。
  局长离穗外出,由局办公室负责向分管副省长办公室请示报告;副局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副巡视员、总统计师离穗外出,应事前向局长报告,并告知局办公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穗外出,应提前报告主管局领导。其他人员离穗外出,应提前报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七十一条 局领导及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全局人员应积极认真参加各类学习活动。
  第七十二条 局领导及各单位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第七十三条 局内各单位要依照《公务员法》、《统计法》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坚持原则的新风。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七十四条 本规则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原《广东省统计局工作规则》(粤统办函〔2003〕146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统计局大事记制度
(经2010年5月11日局务会议研究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大事记的编写,及时记载全省统计系统发生的有意义、有影响的重要事件和活动情况,便于定期总结经验、查证资料、编纂材料和日后了解统计工作沿革和发展情况,为全省统计工作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历史依据,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工作规则》,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关各处室编写大事记,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大事记编写应当遵循不漏大事、客观真实的原则,对重大统计工作活动应及时记录,编写人员不得编写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大事记,各处室负责人对本部门报送的大事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 大事记应当客观记录全省性、全局性或本处室职能范围涉及的工作亮点、重大事件以及重要活动。记录内容包括:
  (一)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在全省统计系统的重要活动情况,对重点统计工作的指示等;
  (二)本局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命令、指示所做的部署、所采取的措施,以及落实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做出重要决策、工作规划、计划,及执行结果;
  (三)颁发规章、条例、办法、制度,出版发行重要统计书刊;
  (四)全省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事件,全省统计系统和全局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工作;
  (五)全省统计改革和建设的重要事件;
  (六)全国性普查和重大统计调查开展情况;
  (七)局机构设置和人员定编,副处以上干部的人事变动;
  (八)开展统计专业知识教育和培训;
  (九)全局财务制度建设、财务管理工作重要事件;
  (十)外事活动,与国外、境外进行学术交流、互访;
  (十一)局领导出访、下基层调查研究重要问题、检查工作及参加国家、省重要会议等重要活动;
  (十二)局机关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十三)上级机关对我局及部门、个人的表彰和奖励情况;
  (十四)全省统计系统和局机关发生的对全局有重大影响的其它事件。
  第五条 大事记的记录要求为:
  (一)每项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因果等要素,以及有关方面的评价,以完整地反映事件的全貌;
  (二)编撰体例采用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相结合方式,按时间先后按年、月、日顺序逐条记录。明确一事一记,如一日之内有几件大事,可分几条记载。持续数日或更长时间的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可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后,作综合性记载,以保持事件本身的完整性;
  (三)及时记录,大事不漏,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质朴,用词准确;
  (四)记载的事件应完整、真实,数字准确,文字简明;地名、称谓、数字和标点符号等应规范准确;发现错漏,要及时纠正和追补;引用有关资料要注明来源;
  (五)凡能反映我局面貌,于今后有查考价值的事项和活动,无论例行的还是临时发生的,都在记载之列,并注意记载大事,防止事无巨细、一概罗列。
  第六条 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记载本处室每月的大事记,并于下月10日前报送办公室;局领导活动的大事由办公室负责统撰,办公室于每月15日前编发全局上月的大事记,于每年3月底前在各月大事记的基础上进一步筛选,编发全年大事记。全局大事记分部门、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