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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全市财政支出进度先进单位的决定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全市财政支出进度先进单位的决定
(兰政发〔2011〕5号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2010年,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兰州市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程序和方式,强化财政支出进度均衡性和时效性管理,财政支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主同,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市财政支出进度在全省的排名有了较大提升,市本级支出进度达到95%以上,各县区支出进度达到97%以上。按照《兰州市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201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支出进度均衡性和时效性、专项资金分解、下达及支付等指标进行了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决定对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农委、七里河区财政局、红古区财政局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财政支出进度管理上探索新经验,新办法,为全市财政工作健康发展再创新佳绩。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工作,是科学理财、增收节支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统筹兼顾,科学理财,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为全市经济社会率先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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