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热爱科技工作,具有较强的科技意识,积极做好各项科技工作,投身各项科技活动,取得好成绩;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好学,勇于创新,积极完成本单位科技工作的各项任务,提出合理化建议、措施和办法,在单位科技工作中作出积极的贡献;
4.科研人员要获得市级及以上等级科技进步奖(含)或相关表彰1项或以上。
四、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信息化或电子政务领导小组,有明确的分管领导;组织机构健全,部门职责明确,具有牵头组织协调管理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职责,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信息化工作推进保障机制完善,建设管理有序,设立有信息化或电子政务专项工作经费。
2、认真执行国家、部、省相关信息化建设规划、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坚持编制并实施本单位信息化规划及年度专项工作计划,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重视资源整合、标准对接、业务协同。
3、创新应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增强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4、高度重视网络与信息安全,认真落实国家和部、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年度信息安全检查。
五、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大局意识,注重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信息化工作的统筹推进。
3、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六、信息化建设优秀项目评选条件
上一年度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其中,2011年评选含“十一五”以来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由信息化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分工科学合理,业务需求明确。
2、达到设计要求,稳定运行并通过验收,用户满意度较高。
3、在提升管理服务效率、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资源整合共享、服务社会和公众方面作用明显,应用覆盖面较广,使用效果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对行业信息化工作具有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