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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兰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兰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兰政发〔2012〕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兰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兰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经市政府2012年2月15日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二Ο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兰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妇女事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全面提高妇女地位,促进男女平等和谐发展是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2001-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兰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切实保障妇女各项权益,大力推进妇女事业发展。截至2010年,《兰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确定的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领域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市在促进妇女发展和推动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妇女就业领域不断拓展,就业再就业程度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明显提高,参政议政与参与民主管理的人数进一步增加,基层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妇女健康保健状况明显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维护妇女权益的机制和社会化网络日趋完善,权益保障进一步落实;妇女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普遍提高,妇女发展的环境明显改善,妇女整体素质明显增强。过去十年,社会性别意识不断增强,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妇女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但是,由于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及传统观念影响,我市妇女发展仍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妇女参政程度、就业层次、受教育质量、卫生保健水平等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女权益保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方面多项指标都未达标,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太少,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依然不高。全面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谋求两性平等,实现我市妇女的全面发展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2011-2020年,是我市把握战略机遇,深入实施“再造兰州”战略,实现兰州加快发展、率先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妇女的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等国际公约和文件的宗旨精神,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兰州市妇女发展实际和全市妇女发展的希望与要求,制定《兰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两性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重点,以妇女就业保障、政治参与、素质技能、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及社会环境等方面为优先发展领域,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

  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促进妇女综合素质的提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2.男女平等原则。

  注重社会公平,完善和深入贯彻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政策,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缩小两性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3.统筹兼顾原则。

  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制度创新、增加投入、优化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生活保障和福利等方面的差距。

  4.妇女参与原则。

  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兰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和发展。

  二、总体目标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规和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发展和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民主建设,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确保兰州妇女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

  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满足妇女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健康服务需求,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不低于96%,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7%以上、非住院分娩消毒接生率达到97%以上。

  4.预防和减少妇女妇科病的发生,逐年提高妇科疾病普查率和治疗率。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5.控制妇女性病、艾滋病的感染率及发病率。6.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7.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8.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控制人工流产率。

  9.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力度。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社区和农村妇幼卫生经费和技术力量投入,改善基层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资源短缺状况。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队伍建设,坚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妇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加快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

  2.加大普法宣传和执法力度。

  加强对《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将母婴保健工作纳入卫生执法监督,提高行政管理及技术服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加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和非法接生等违法行为。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针对妇女生理特点,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供规范的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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