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和干部职工任用、奖惩的重要条件。在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中,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会同人口计生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定期予以表彰奖励。会同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计生干部的管理、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在乡镇综合改革中,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会同财政、人口计生等部门共同做好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的落实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
指导、督促各级城乡建设部门协助本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做好进驻本地建筑市场流动施工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将人口计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生育文化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和住宅小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并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相关优惠政策。
市城市管理局
协助、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在市区主干道、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选择已有广告设施,有计划的发布人口计生公益宣传教育画、宣传标语等公益信息。配合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指导督促各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配合属地人口计生部门做好相关人口计生工作,及时提供与本部门相关的人口信息。
市农业委员会
指导、制定和调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农村产业政策,并监督贯彻落实。指导各级农业部门优先向计划生育家庭提供致富信息、帮教致富技术、帮上致富项目。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指导、督促本系统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利用各种文化载体和新闻媒介,广泛宣传人口形势、人口计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优生优育等知识,大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栏目,积极报道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工作动态,广泛宣传人口计生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坚持正确的人口计生文化宣传和舆论导向。
市卫生局
做好医疗、妇幼保健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及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努力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婴幼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与人口计生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婴儿出生、死亡、出生缺陷以及实行终止妊娠手术等统计信息。积极参与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切实落实B超使用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卫生医疗机构“两非”重点部位的监管,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进行“两非”行为的医卫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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