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句容市林场建设火情瞭望塔占用林地的批复
(苏林地林审字〔2012〕2号)
镇江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句容市林场建设火情瞭望塔占用林地的请示》(镇林发〔2011〕2号)收悉。根据《
森林法》、《
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句容市林场建设火情瞭望塔占用林地。
二、句容市林场火情瞭望塔建设地点为:句容市林场东场工区邱家山林班27小班,占用林地面积0.2公顷。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确定的范围组织施工,涉及林木采伐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