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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提升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能力,实现病虫害监测预警数字化。
  (2)提高灾害预警预报能力
  ——完善以各级减灾办综合协调、涉灾部门密切协作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的灾情互通、会商平台,全面加强灾前监测预警工作。
  ——实现无缝隙、精细化预报预测业务,短期天气要素预报精细化到乡镇,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落区和强度的预报准确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以上。中期预报技术方法不断改进和完善,分县要素预报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初步建立11-30天延伸期预报业务。建立实时自动报警和警报自动分发系统,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前30分钟发布。
  ——省内地震前兆监测能力有所提高,地震速报时间力争缩短到10分钟;努力提高地震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力争实现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
  ——加强地质灾害的源头控制和群测群防网络达标建设,继续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会商、预报发布、跟踪调查机制,做到制度化、标准化,提高预报准确率。
  ——重大病虫害长、中、短期预报准确率提高3个百分点,分别达到80%、90%和95%,预警时间提前10天以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防治的覆盖率达到30%。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测报准确率达88%以上;林业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
  (3)提高灾害应急救援救助能力
  ——建立省、市、县三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和调度平台,规范各项重大灾害应急工作程序,使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信息传输通畅、协调科学高效、应急及时快捷,确保危险区域的群众及时安全地转移。
  ——省、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建立和完善灾害应急预案,形成上下相对应、相衔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
  ——提高救灾应急反应效率。加强救灾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第一时间核实并上报灾情,视情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及时派出工作组查灾核灾、指导组织转移受灾群众。
  ——建立应急救援设备、物资保障供应体系。救援队伍在灾情发生后2小时内能够全部到位。
  ——实施标准化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加快形成以省级中心库为核心、市级区域库为重点、县级小型库(点)为基础的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网络,确保救灾物资在灾害发生后8小时内到达灾区。
  (4)提高防汛抗旱综合能力
  ——基本建成大江大河防洪减灾体系,重点地区和重要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
  ——重点地区、重要城市、粮食主产区的抗旱能力逐步提高。发生中等干旱时,城乡生活、工业生产用水有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不遭受重大影响;发生严重干旱时,城乡生活用水有保障,工农业生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发生特大干旱时,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尽量保证重点部门、单位和企业用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防灾减灾机构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以省应急委员会、省减灾委员会、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等综合协调机构为核心的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减灾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市、县开展减灾备灾工作。加快推进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建立减灾备灾中心或类似机构,形成全省自上而下的综合减灾管理体系。加快江西省救灾减灾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天—地—现场”一体化救灾减灾信息化工作平台,增强灾害救助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能力。
  (二)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大力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逐步完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森林防火和环保等部门灾害监测网络系统,建立健全多要素、高密度、集成化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充分利用卫星、雷达、自动站、人工观测、群测群防等灾害监测手段,逐步建成天基、空基、地基、人基相结合的立体灾害监测体系。建立完善以数值预报为主、经验模式相结合的多灾种短、中、长期预测预报系统。进一步完善以公共信息传输网络为依托,专用信息传输网络相结合的灾害信息传输网络。
  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编制灾害易发地区自然灾害风险图,对我省频发易发自然灾害进行风险区划,开展重大工程项目的灾害风险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减灾委专家委员会专家召开灾情趋势分析会,研判年度灾害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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