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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2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2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生态市创建为载体,以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主线,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着力点,强化污染防控,加强环境监测,严格环境执法,全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省控目标,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省考核要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超过90%,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100%,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率超过95%,完成生态市总体创建三分之一以上任务。为此,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1.严格执行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加大结构减排力度,结合国家、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和涉重企业、化工企业综合整治,落实淘汰企业关闭和搬迁工作。加强管理减排,继续加大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按照国家核查要求完成2万吨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改造,加强已投运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提高大庙污水处理厂等1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
  2.推进工程治理。完善电力脱硫改造,全面实施脱硝工程,开展钢铁、水泥等非电力行业脱硝、脱硫工程建设。完成江苏新大纸业等33家企业治理工程,完成荆马河污水处理厂一期等8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28家。制定机动车减排实施方案和淘汰计划,积极推进农业源污染治理。
  3. 加强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按照“确保完成、留有余地、支持发展、改善环境”的总体思路,推进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实行总量减排月报制度和季度核查制度,做好环境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国控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及在线监控设备有效性审核,做好环境统计数据和在线监测数据等在减排核查核算、排污收费中的应用。
  二、继续加大流域治理力度
  4.确保重点断面稳定达标。重点实施复新河等13条河流和微山湖、骆马湖、京杭运河“两湖一河”湿地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工程,确保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采取综合措施促进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继续实施重点断面水质达标“一票否决”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南水北调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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