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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拨工作的通知

  5.打印或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所有上报材料和文档(提供光盘或用U盘交换信息,另发送至邮箱 zyjs@opic.sz.gov.cn作为备份,邮件标题请注明2012年xx专业xx同志申报特贴材料)统一装入自备的档案袋内,并下载档案袋封面表格(附件3),填妥后贴至档案袋。

  (二)时间要求。

  请各区、各单位务必于4月3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各单位须公布相应截至受理材料时间和地点。对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报送时间的,将不列为推荐人选。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受理材料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三楼3012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82108467,82108449,82105493。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2.专家情况登记表(略)

  3.档案袋封面表格(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2012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编号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性别

年龄

政治

面貌

职 务

技术职称

学历学位

从事专业

申报类别

主要专业工作经历

业  绩  贡  献(限500字)

           

19XX、XX-19XX、XX   工作单位,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19XX、XX--19XX、XX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19XX、XX--19XX、XX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个人主要突出贡献业绩,(请简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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