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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徐政发〔201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格安全监管、强化指标控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安全生产继续保持总体平稳态势。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授予沛县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城乡建设局等60家单位“2011年度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称号;授予新沂市人民政府、市旅游局等37家单位“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对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分别按风险抵押金与奖金1:2和1:1的比例进行奖励,奖金由市财政承担25%,各获奖单位自筹75%。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长期持续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1年度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名单
  2.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1年度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名单
(共60家)

  沛县人民政府、睢宁县人民政府、邳州市人民政府、鼓楼区人民政府、云龙区人民政府、泉山区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检察院、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徐州质监局、徐州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市治安支队,市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市人防办、市国资委、市接待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农机局、徐州广播电视台、徐州供电公司(含汉邦集团)、徐州邮政局、徐州电信分公司、江苏移动徐州分公司、徐州矿务集团、大屯煤电有限公司、华润天能煤电公司、观音机场总公司、中央储备粮徐州直属库、徐州卷烟厂、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华润电力有限公司、中煤五建公司、江苏天鹏服饰公司、机电建材资产公司、徐州铁矿集团、淮海中联有限公司、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中石油管道二公司、中石化徐州石油分公司、徐州港务集团公司、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徐州师范大学、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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