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信委关于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2]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工信委《关于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 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工作的指导意见
(省工信委)
为进一步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力度,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现就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奋斗目标,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以设区市为主、省市联动的有效方式,积极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推进平台作用,进一步扩大影响、争取支持、强化服务,切实解决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推进实施一批对产业成长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培育壮大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常规发展,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3%。
二、主要举措
(一)组织三项重大活动。
1.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牵头部委共同组织对接活动。着力促进我省优势产业与国家加快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机结合,争取更多产业进入国家重点支持领域,更多项目得到国家政策扶持,围绕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核心技术、瓶颈问题,组织光伏、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半导体照明、钨和稀土、铜、生物和新医药、新材料、软件与信息服务等优势产业,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委对接。邀请国家部委领导和相关司局负责人出席,并请国家部委介绍、引荐行业龙头企业、业内权威专家、有意向的投资者,先期进行联系,确定参加人员。活动期间,相关产业布局重点市县、骨干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对接活动,组建产业特聘专家团,争取与国家相关部委所属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全国性行业协会签署一批培育新兴产业的合作协议,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确立方向重点、提报重大项目、制订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帮助我省龙头企业引进战略合作者,加快做强做大,增强支撑力和带动力,培育形成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群;促进一批关键技术加快实现突破,推动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