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昆明市城市抗旱节水保供水工作的通知

  (七)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推广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文明用水先进经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抗旱节水保供水
  1.支持和协调省、市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抗旱节水工作情况,营造人人参与节水、共建节水型社会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防汛抗旱办,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5月31日
  2.昆明电视台制作节水公益广告片、昆明人民广播电台录制节水公益广告和宣传口号,每天定时播放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昆明广电集团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防汛抗旱办,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
  3.昆明日报、都市时报、昆明信息港头版刊发节水宣传口号;在固定版面设置节水宣传专栏,每周刊文介绍节水方法和措施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昆明报业传媒集团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防汛抗旱办,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
  4.利用公交车车身广告、公交车站台广告、七彩公交频道、公交车车载显示屏等发布节水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昆明公交集团公司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防汛抗旱办,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
  5.利用商场、广场等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环境噪声显示屏循环播放节水公益广告和宣传口号
  责任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政府,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防汛抗旱办,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5月31日
  6.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发放、张贴《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的通告》,督促用水单位、住宅小区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开展节水宣传
  责任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政府,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防汛抗旱办,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5月31日
  7.深入开展校园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