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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昆明市城市抗旱节水保供水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昆明市城市抗旱节水保供水工作的通知
(昆政办〔2011〕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2009年以来,昆明市连续三年干旱少雨,全市库塘蓄水严重不足,城市供水面临严峻考验。为进一步加强抗旱节水保供水工作,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召开的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城市供水安全作为城市抗旱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先地表、后地下,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供水”的原则,千方百计增加库塘蓄水,周密制定城市供用水计划,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抗旱保供水应急措施和节水措施,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千方百计增加蓄水
  坚持增加蓄水不放松,以城市供水水源为重点,因库施策增加水库蓄水;抓住可能出现的降雨时机,及时采取拦河扎堰、堵溪截流等多种措施,拦蓄地表水入库。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二)加强气象、水文实时监测预报,继续抓好常态化人工增雨工作
  气象部门要加强高温干旱气象监测,加密天气监测频次,每周至少一次向水务部门提供降水、气温、蒸发、气象干旱等级、人影作业和近期天气预报等气象信息;继续抓好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提高作业效率,最大限度增加降雨量。水文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水文监测网络,加强水情、墒情监测,每天发布水情、墒情监测报告,为全市抗旱节水保供水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局
  (三)实施抗旱应急工程和措施,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
  1.完成清水海引水工程主输水隧洞和管道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12年3月31日
  2.完成清水海上游板桥河、石桥河引水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2年3月1日
  3.完成清水海水库取水泵站工程建设并实施抽提调水
  责任单位:寻甸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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