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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要点的通知


  七是落实台帐备案制度。“打非”工作要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变数,增强安全系数,必须建立规范的“打非”台帐。按时上报“打非”统计表,按季报、半年报、年报累计上报工作台帐和“一对一”监管统计表。

  八是落实目标考核制度。为了充分调动“打非”主动性、积极性,县“打非”工作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形成争先创优氛围。

  (三)集中整治,强化防范

  全县“打非”工作,根据季节性特点和规律,每季度安排一次大宣教、大排查、大执法、大整治专项行动,县“打非”办要及时组织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相关部门开展拉网式联合执法检查,尤其是曾经有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农户及山林、山洞、竹林等重点地方,要落实专人负责进行清理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业主实行“三没收一拘留三倒查”措施(没收原材料、没收生产设备、没收成品半成品,对业主以行政或刑事拘留;倒查原材料来源、倒查产品去向、倒查漏管责任人)。

  第一季度:针对元旦、春节元宵节相接,烟花爆竹进入生产、销售、运输、燃放旺季,认真开展以打击非法经营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会明电〔2010〕5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系执法,要重点落实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发挥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烟花爆竹传统产区和非法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地区,要开展全面排查,配备必要的探测仪器,严密监控重点村、重点户和重点人,特别是监控好打工返乡人员,防止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保障“打非”工作起好头,开好步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第二季度:针对气候变暖,烟花爆竹进入复产,极易发生非法生产经营,认真开展以确保全国“两会”、清明祭祖、“五一”长假期间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及时遏制部分地区非法生产猖獗的问题,保证敏感时期安全稳定。

  第三季度:针对夏季酷暑,认真开展打击高温条件下非法生产经营专项行动,保证国庆和中秋节期间的稳定。

  第四季度:针对气候转寒,生产、运输、储存转入旺季,极易发生非法生产经营燃放的问题,认真开展严厉“打非”的专项行动,保证年度安全控制指标的完成。年内始终做到季季有安排,月月有行动。对曾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乡镇(街道)、村(居)、农户进行明查暗访和回访,重点人员跟踪监控,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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