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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资委关于市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


  (2)经营业绩评价。反映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营业总收入、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经济增加值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重要变动。对企业经营业绩作出简要评价。

  监事会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原则上以财务决算数为基础。监事会检查结果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的,或监事会发现企业财务信息失真的,以监事会核实后的数据为准,并在报告中详细说明。

  (3)管理和改革发展情况评价。主要围绕战略规划及执行、重大投融资、改革改制、兼并重组、业务整合及结构调整、集团架构及管控、“三重一大”事项 、收入分配、职务消费、自主创新及科技投入、资本运作及现金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评价。

  (4)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3、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

  揭示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包括:

  (1)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受到侵害,以及有可能危及国有资产安全的问题。

  (2)企业及其负责人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3)对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改革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和风险。

  (4)监事会认为需要反映的其他问题和建议。

  (就上述问题应分别提出相应处理建议,明确落实主体。)

  (5)上年度报告反映事项的处理落实结果。

  4、企业负责人业绩评价及奖惩任免建议

  对企业领导班子做出总体评价,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总会计师)进行个别评价,并提出奖惩任免建议,为委领导班子决策提供依据。

  (1)企业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结合企业重大决策机制和经营管理行为,评价领导班子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分析班子年龄、知识等结构的合理性,工作机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领导班子整体的经营管理业绩和存在的问题。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个别评价及奖惩任免建议。体现岗位职责和个人特点,着重分析评价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对企业取得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成绩所发挥的作用,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分别指出缺点和不足,并提出明确的奖惩任免建议。

  5、监事保留意见说明。如监事会成员中的监事对所需报告事项有原则性不同意见,应做出简要说明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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