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建设[2012]34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1〕74号)要求,我委定于2012年1月份开展报送2011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并按要求填报统计数据,现将填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凡2011年12月31日前持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均须上报统计报表。
二、报送要求
各勘察设计单位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真实、准确、及时地填报统计报表。对虚假、瞒报、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勘察设计单位和统计工作责任人,要给予通报批评,依法做出相应处罚。
三、报送方式
1.已使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可通过该系统直接填写统计报表规定的数据后,将电子文档从网上报送我委,并打印相关表格加盖本单位公章一并报送。
2.其他单位可从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网站(www.tjkcsj.com)直接下载统计表格,填写统计数据,打印后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我委。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1.本次报送统计报表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8日。
2.“勘察设计信息系统企业版软件”具有“上报截止时间”的锁死功能,超过截止时间则无法上报,请各单位注意严格遵守上报时间。
3.报送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层大厅勘察设计20号窗口(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
联系人:崔众鑫、白凤娇;联系电话:23686215(兼传真)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略)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