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一批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建设[2012]1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不断提高我市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水平,根据《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津人才办〔2011〕14号),我委组织开展第一批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填写工作,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2年3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2楼21号窗口(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
联系人:崔众鑫 27129814
宁 妍 23612977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2.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单位:
专业技术职称:
从 事 专 业:
申 报 日 期: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可使用计算机打印。
二、主要栏目填写内容说明:
“经历”一栏从大学教育开始,包括取得国内外专业学历情况。
“获奖情况”主要指申报人获得的各种荣誉,以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专业(如房屋建筑与土木工程中的结构设计、工业项目中的工艺设计等)负责人主持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银奖及以上奖项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情况说明。
“主持的工程项目”主要指申报人主持勘察或设计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内容应包括工程规模、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情况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学术论文著作”主要指申报人作为第一作者的专著、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的学术论文,以及在国内外影响情况说明。
“其他”主要指申报人在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等方面成就和效益情况说明。
三、申报人应如实逐项填写申报表,如遇没有的项目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