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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意见


  (三)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开展地方特色种源调查,建立地方种源保护目录,予以分类分级保护。对珍贵、稀有、濒危的地方良种,重点依托科研单位、自然保护区和现代种业企业,做好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对承担保护工作的单位给予必要的支持。

  (四)现代种业基地建设。市级整合政府、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力量,创建市种子种苗中心,作为全市现代种业商品化育种基地和展示展销的主平台及试验示范、科研教学实践基地。重点开展蔬菜、粮油、花卉、苗木、水果、中药材、茶叶、海淡水养殖、畜禽、食用菌等种子种苗的引进、选育和商品化繁育。市种子种苗中心建设实行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近期规划面积1000亩,远期达到1万亩,2011年启动建设,到2015年建成省内影响力强、技术领先、产业集中度高的现代种业繁育、科研基地和展示展销平台。

  各县(市、区)择优扶持区位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发展潜力大的现代种业企业创建示范性的育种基地和地方特色种源保护基地,引导支持现代种业重点项目建设,为全市提供良种引进、选育、推广和地方种源保护与利用等多方面的服务。

  (五)健全和完善种子储备体系。种子储备制度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应针对我市农业主导产业现状和台风、洪涝灾害多发的特点,做好常年性种子储备,建立合理的种子储备规模和品种结构,制定现代种业防灾减灾预案,实行政府支持、企业运作的方式,重点做好粮油、蔬菜等种子储备。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现代种业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办(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发改、人力社保、经信、财政、科技、国土资源、规划、供销、检验检疫、海关、质监、工商、金融办、电力、农投和科研单位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现代种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市现代种业工作的部署和组织协调,定期研究和解决现代种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办(市农业局),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县(市、区)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现代种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二)制定实施发展规划。市农办(市农业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和科研单位配合,研究和制定全市现代种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方向和重点,明确今后5至10年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任务、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制定现代种业发展规划(或计划),并在财政、信贷、土地、人才培养和税收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规划(计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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