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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2〕15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吉林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

  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区域综合实力的关键,是转变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 《吉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区域创新工作进程,明确政府工作方向,引导创新主体行为,指导全社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工作,遵循 《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的原则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建设基础与面临的形势

  (一)建设基础。

  “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区域创新工作进展顺利,自主创新能力有较大提升。全社会科技投入稳步增加,企业的创新投入主体地位已经确立;创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科技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取得显著成就;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取得重大进展;产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有力地推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技术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技术企业孵化基地等创新服务机构的作用逐渐凸显,自主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创新产出加速增长,创新效率大幅度提升;科技创新为提升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区域竞争能力和社会整体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1.自主创新投入力度稳步上升,增速居全国前列。

  “十一五”期间,吉林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从财政税收等多个角度对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到2010年,全社会R&D (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达75.8亿元,每万人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全时人员当量达16.64人年,分别为“十一五”初期的1.75、1.85和1.59倍。近年来吉林省政府科技投入经费基本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部分年份高达30%以上,位居全国前列。

  2.形成了良好的自主创新基础条件。

  经过多年建设,吉林省自主创新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到2010年,全省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2个,省属重点实验室31个,科技创新物质基础进一步夯实。拥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4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3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30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3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74个,各类检测中心、产品检测实验室以及产品质量和体系认证机构发展迅速,并建有一大批行业创新基地,产业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平台进一步完善。全省目前共拥有科技活动人员11.4万人 (其中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21人),每万人拥有科学家与工程师29.38人,分别为 “十一五”初期的1.39和1.32倍,创新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

  3.研究与开发活动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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