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免疫规划和重点疾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2〕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012年免疫规划和重点疾病防治工作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2012年免疫规划与重点疾病防治工作意见
为预防和控制我州重点疾病流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特制定2012年免疫规划与重点疾病防治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免疫规划与重点疾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麻疹、脊灰、血吸虫病、麻风病等疾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防治工作关系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免疫规划与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一把手抓组织落实,分管领导抓具体工作。认真落实防治方案,建立经费投入机制,将免疫规划与重点疾病防治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经费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在人、财、物上给予支持,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卫生推动、全社会参与的疾病防治格局。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州包县、县市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卫生等相关部门及居民在疾病控制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与义务,把疾病防控纳入部门工作实施方案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农村改厕、改水、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努力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防病能力。
二、认真落实以重点疾病健康教育为主的疾病预防控制策略
继续实施以重点疾病健康教育为主的疾病防治策略,将艾滋病、结核病、麻疹、乙肝、血吸虫病、麻风病等疾病防治教育工作纳入健康教育计划,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健康教育。一是督促乡镇、村、组三级基层干部和乡镇医生增强工作责任心,丰富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开展健康教育的工作技能和预防控制重点疾病的能力。二是通过卫生宣教和行为干预,加强对餐饮业、农村聚餐的管理,消除陈规陋习,改变不良生活、卫生习惯,引导群众选择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三是大力开展《
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基本卫生防病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防病就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