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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工作的通知
(京绿办发〔2012〕3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平原造林指挥部办公室:
  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是高水平高质量完成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任务的前提和基础。为搞好今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施工设计工作,确保工程建设不走样,我局依据《北京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技术指导意见(试行)》和有关技术规定,就做好施工设计方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种植大乔木为主,结合不同地域特点合理确定各地块内主要树种、植物配置、种植结构等种植设计内容。整体形成大尺度、大规模,近自然、原生态的城市森林系统。注重彩色树种的选用、搭配,营造自然协调、稳定健康、色彩丰富、季相鲜明的特色森林景观。
  (一)坚持生态优先,景观为辅原则。按照建设稳定、健康的森林植物群落的要求,正确把握 “造园”与“造林”之间的区别,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兼顾近期景观与实现远期生态效益目标。要以植物种植为主要手段,营建自然生态景观,防止“公园化”和“简单化”两个极端。严禁随意建房、硬化铺装,设置园林小品;禁止简单化栽植成片的杨柳树纯林。
  (二)总体布局自然协调。要充分考虑新建工程与周边环境、原有林地绿地的衔接。注重树种选择、苗木规格、色彩搭配,突出整体效果。
  (三)组团式混交种植。不同树种斑块之间林缘线自然式耦合,主要景观面林冠线丰富,远近景群落层次鲜明清晰。
  (四)根据作业和后期管护以及健康绿道建设的要求,统筹考虑规划建设林内作业道路。
  二、施工设计的重点要求
  (一)树种选择、配置
  1、按照适地适树、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要求进行树种选择。选择适合北京气候特点、具有鲜明景观特色、节水耐旱、固碳释氧、滞尘效果明显的优良乡土树种。
  2、初植密度,主要常绿及落叶乔木40-50株/亩,灌木50-80株(丛)/亩。
  3、每100亩林地面积内,原则上不少于5种主要乔木树种,不少于15种花灌木树种。
  4、单块主导树种面积不应超过30亩,每个主要树种种植面积比例不应小于10%。
  5、阔叶乔木与针叶乔木用量比例为7:3,乔木树种与灌木树种占地面积比例8:2。
  6、广泛选用彩叶树种,重点地区及通道工程适当提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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