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在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建设方面打开新局面。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野鸭湖、汉石桥等湿地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能力,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科研监测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建设,组织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科学恢复湿地植被与野生动物栖息环境,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能力。围绕北运河、永定河、潮白河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依据《北京市湿地公园发展规划》,以湿地公园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启动湿地保护小区示范建设,推动房山长沟、怀柔琉璃庙、顺义潮河减河交汇等一批湿地公园以及密云清水河、延庆妫河等湿地保护小区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基础,湿地公园为主体,湿地保护小区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
(四)要在湿地保护科技支撑方面取得新成果。要充分发挥本市科研力量雄厚、人才集中、智力密集等优势,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重大科技项目成果的总结提炼与推广,组织开展湿地生态质量评价、湿地关键物种的栖息地恢复等技术研究,继续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关键技术的研究与推广示范,为我市湿地保护与恢复、管理与合理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五)要在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方面取得新成效。要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坚持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以保护谋发展,以发展促保护,在保护湿地的前提下,创新湿地利用方式,将湿地保护与生态旅游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探索形成共同保护、共同受益的长效机制,实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双赢”。
三、加强领导,确保贯彻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湿地保护工作是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园林绿化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要认真履行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健全管理机构、稳定人才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切实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要积极运作,抓紧成立由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园林绿化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健全湿地保护体制机制。已批准建立的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确定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和经费。要紧紧抓住发展机遇,主动争取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将湿地保护恢复和建设所需经费纳入相关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项目统筹安排。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