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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确立自治县二0一一年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定

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确立自治县二〇一一年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定
(2011年1月15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委员(扩大)会议以及自治县十届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跨越赶超,推进自治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现就自治县2011年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作如下决定: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教育为支撑,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三化”建设为重点,以重点项目建设为突破口,以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为根本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坚定不移地实施“牧业强县、工业富县、文化立县、旅游兴县、增收富民”县域发展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自治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县域生产总值增长25%以上,达到25.5亿元,其中:一产增长10%,达到6.7亿元;二产增长41%,达到12.3亿元(工业增加值增长43%,达到10亿元;建筑业增长35%,达到2.3亿元);三产增长13%,达到6.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达到25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45%,达到18.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5%,达到1.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达到3.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达到1.37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00元以上,达到5816元。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坚持“两个可持续”和“五个优先”的原则,紧紧围绕地区“煤电冶、煤化工、风光电、煤炭生产外运”四大基地建设,突出抓好煤炭、煤电、风电、光电、煤化工、盐化工、石油天然气、煤层气、优势矿产品采掘加工、特色农牧产品加工等“十大产业链”,加速新型工业化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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