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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苏司通[2010]101号)


各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监狱管理局,厅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今年1月,省厅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林祥国同志在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司办〔2010〕4号),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学习贯彻林祥国同志的讲话精神,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的活动。5月31日,省委政法委在南京举行《人民信服的好法官--陈燕萍》一书暨光盘首发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在首发式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组织广大政法干警认真学习陈燕萍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放大先进典型示范效应,激励广大干警更加积极地投身政法综治事业。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自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以来,广大干警自觉以陈燕萍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勤奋工作、甘于奉献、锐意进取,形成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当前,全系统要以林祥国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巩固前一阶段活动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陈燕萍同志的先进事迹,把学习活动推向新的高潮。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进一步开展学习活动的重要性。陈燕萍同志是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在她的身上集中体现了我省政法干警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精神风貌,是全省政法干警学习的榜样和楷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二是要扎实推进学习活动,确保取得实际成效。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多种生动有效的活动方式和活动载体,激发广大干警的学习热情,以陈燕萍同志为榜样,引导广大干警从思想上、工作上和作风上进行认真对照,查找差距,抓好整改。要从实际出发,把开展学习活动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广大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三是要及时总结,做好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善于总结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把学习陈燕萍同志和学习身边先进典型相结合,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各单位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学习成效请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省厅。联系人:教育培训处廖梅光,联系电话025-83591139,电子邮件:835913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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