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意见
(苏司通[2010]59号)
省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南京市司法局、无锡市司法局:
根据
司法部《关于在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意见》(司发通[2010]12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省厅决定,从2010年3月至2011年1月在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司法部《意见》的要求和部署,以全警参训、立足岗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基本要求,以切实履行政法工作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为目标,在全省监狱劳教干警队伍中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做好我省监狱劳教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争当全国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使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切实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
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成为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各个岗位的行家里手,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监狱劳教工作各项法律政策,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既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又文明规范执法;职业道德进一步强化,恪守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树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内容
根据司法部所确定的八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干警队伍实际,把培训和训练有机结合,密切配合,贯穿始终,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培训大练兵。
(一)政治理论培训。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握;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掌握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六个为什么”理论知识;深刻领会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从警的重要文件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以及反腐倡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