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继续开展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征订发行行为,严格执行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从严查处摊派发行报刊问题。对行业协会(学会)及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文件进行规范。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
二、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一)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规范执法和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行业要带头抓好作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深入开展基层站所评议工作。按照行风评议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评议重心下移,深入开展基层站所评议、星级站所评定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织参评部门和行业对照职能,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始终。强化结果运用,将基层站所评议结果计入部门和行业的行评综合成绩,并将行评综合成绩作为考核被评部门和行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评选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文明行业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考核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三)继续开展学校、医院评议工作。坚持学校、医院评议工作与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相结合,以开展评议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完善学校、医院评议工作办法,突出评议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学校、医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学校、医院的行业作风建设。
(四)推动“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推行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强化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一把手”上线制度,进一步加大案件线索办理力度,把解决问题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体系,促进部门和行业对反映问题的整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