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专责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环办[2011]56号)
厅机关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为更好地推进珠三角环保一体化,拟定于2011年5月底在广州召开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专责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为确保会议顺利召开,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特制定了《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专责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专责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专责工作领导小组
(一次会议工作方案)
根据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为更好地推进珠三角环保一体化,拟定于2011年5月底(或6月初)在广州召开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专责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半天。为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会议内容
总结2009年以来贯彻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推进珠三角环保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审议《环保一体化规划》近期实施计划和《环保一体化规划》专责工作组工作机制,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会议地点
广东大厦(暂定)。
三、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待定
主持人:罗欧副秘书长
会议议程:
(一)李清厅长作工作报告;
(二)典型发言;广州、深圳和珠海就贯彻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推进珠三角环境一体化工作分别作典型发言;
(三)李晖副厅长作《环保一体化规划》近期实施计划和《环保一体化规划》专责工作组工作机制说明;
(四)审议《环保一体化规划》近期实施计划和《环保一体化规划》专责工作组工作机制;
(五)林木声副省长作重要讲话。
四、参会人员